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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视剧里经常都在播,双方言语不对就打架,导致双方都两败俱伤,在不愿私了的情况下,只能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了,既然选择了法律途径,起诉书就不能少。但是如果要对方提前知道知道,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了,那么什么是告诉呢?下面就让重庆律师咨询的小编告诉你什么是告诉吧。
1、起诉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,否则要承担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风险。
2、除法律规定可以减、免、缓交诉讼费的特殊情况外,原告起诉、增加诉讼请求、被告反诉、申请保全及上诉,应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、保全费用,否则要承担请求不予受理的风险。
3、当事人增加、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,以及提出管理权异议、申请回避等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,就要承担请求不被准许的风险。
4、当事人应当依法、有据地提出诉讼请求,不能夸大损失,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,否则要承担请求不予支持及相应诉讼费用的风险。
5、当事人申请保全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法院决定,需要提供担保的,就要提供担保,拒不提供的,将承担不予保全的风险。
6、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,审理时间就会延长,甚至难以执行等风险。
一纸诉状就能将对方告上法院吗?到底什么情况下可以咨询律师呢?如想知道更多关于重庆法律咨询发面的知识,就赶紧到万诚律师事务所来了解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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