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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诚律师教你处理离婚时共同债务

发布日期:2018-12-26 16:29:47 来源:互联网

现在离婚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了,性格不合选择离婚,三观不合也会成为离婚的理由,那么这么多离婚的夫妻,如果出现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办呢?重庆离婚律师的万诚就遇到过这种情况,现在完成律师事务所就来总结一下吧。


夫妻同居的债务,应当共同偿还。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,或财产归各自的,由双方协议出院,如果他们不能达成协议,人民法院。连带债务是指家庭在婚姻生活期间发生的债务,包括履行赡养义务的义务和家庭的生产经营活动。它包括:对夫妻和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;抚养子女的债务;一方或双方治愈疾病的债务;夫妻双方履行共同义务的义务;家庭在生产经营中的债务,夫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。

配偶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支付,下列债务为个人债务:

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,除了逃避债务,为目的。

未经对方同意,一方承担无赡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。

未经另一方同意,一方应当自行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,其所得不得用于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。

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。

使用个人财产来偿还个人债务,由本人与公共财产清算不得要求离婚,另一方也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
离婚时的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,通过小编的总结,你们应该都知道了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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